国有企业是国之重器,改革成败关乎经济全局、民众利益,一直以来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。从中央到地方各类改革举措不断深化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“三个有利于”,为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绘制出“定盘星”。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,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。在国企改革从若干子方案全面深化至顶层总体设计的关键时刻,这“三个有利于”拨清了迷雾、校准了方位,更从战略高度回答了“为谁而改”——国有企业,是推进现代化、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。应当说,这一重大判断内涵丰富,价值深远,是未来推进国企改革、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根本指导。
社会上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颇。比如,提到混合所有制改革,有人就觉得是“国企吃掉民企”,或者简单“一混了之”。央企限薪,本意是调整不合理的薪酬结构,结果个别单位搞成了“一刀切”,从上砍到下,基层一线员工也未幸免。此外,应适当提高集中度的企业,也担心有“垄断嫌疑”,缩手缩脚挪不动步。相反,该引入竞争来“提速降费”的行业,却针插不进、水泼不进。凡此种种,有歪嘴和尚念错经的落实难,更有对改革大方向的误读、错判。这是厘清改革是与非的基点。追根溯源,国有企业是为克服私人资本的逐利性、盲目性而诞生的,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、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。更利于宏观调控的权威性与控制力。国企所创造的价值,上缴的税收、红利,为全民共享。国有企业在锻造共和国工业体系、积极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,经受住了严峻考验,显示出了历史担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