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群的根本目的,就是要解决城市健康发展的问题。城市群能否顺利从口号到落地,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一种新型的区域协作机制,这种机制既要依托于现在的行政区,又要超脱于现在的行政区,可以让城市之间以合作共赢的方式解决共同的问题。”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。
4月初,国务院发布《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》,明确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范围和定位,这是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4-2020年)》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。至此,我国已形成了五大国家级城市群。
在中央于2006年3月发布的“十一·五”规划中,“城市群”的概念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及,规划称“有条件的区域,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,通过统筹规划,形成若干用地少、就业多、要素集聚能力强、人口合理分布的新城市群”。
早在今年年初,我国的城市群规划已进入正式编制阶段,初步确定打造20个城市群。包括5个国家级城市群、9个区域性城市群和6个地区性城市群。
对于未来城市群的布局,2014年发布的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4-2020年)》提出,要“加快培育成渝、中原、长江中游、哈长等城市群,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、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”。
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进一步明确,今年将“制定实施城市群规划,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”。
财政税收分配合理化。既然在城市群大区域内合理进行城市分工,那么在财政税收的分配上就要合理化,这样有些城市才会积极按照统一分工发展财税少的产业,避免同质竞争。与此同时,财政税收分配合理化才能促进城市与城市之间医疗卫生、学校等基础设分布合理化,最终促进整个城市群健康发展。
市场竞争自由化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从市场经济机制、行政管理制度、要素流动制约因素等各方面改进,实现更高程度的市场竞争自由化,才能进一步在城市群内打破地方保护主义。 |